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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建築】建築藝術研究所誠徵兼任教師1名

一、需求職別:徵聘助理教授(含)以上之兼任師資。
二、徵聘名額:1名。
三、聘任日期:自108年2月1日或校教評會通過之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。
四、資格:
(一)獲有教育部頒助理教授(含)以上教師證書者。
(二)具備「策展實踐、建築場域藝術創作與現地實作、構造美學」等專業能力與相關實踐。
(三)具備參與國家級、或國際展演之現地創作經歷。
五、申請資料須知:
(一)個人履歷【含專長、研究方向】。
(二)代表性著作或作品集。
(三)最高學歷證明影本【凡持國外學歷者,請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過之畢業證書】。
(四)教師資格證書影本。
(五)檢附曾參與國家級、或國際展演之現地創作經歷相關佐證資料。
(六)開授「建築策展與地景創作」課程之授課大綱。
(七)本校擬聘教師資料表。
六、應徵方式:請將應備齊之申請文件資料郵寄或親送至「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」(信封上請註明-『應徵兼任教師』)。
七、截止時間:民國107年11月22日(星期四)前郵寄到達(以郵戳為憑)或於當日下午5點前親自送達本校建築藝術研究所所辦。
八、聯絡方式:
(一)所辦電話:06-6930100分機2291。
(二)所辦E-mail:arch@tnnua.edu.tw
(三)本所網址:http://arch.tnnua.edu.tw/index.php
九、備註:
(一)審查資料恕不退還,如需取回檢附之甄試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相當之郵資。
(二)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,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相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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